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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印發2018年涪陵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工作要點的通知
涪建委發〔2018〕84號
涪陵新區、各工業園區建管機構,各鄉鎮(街道)規建所,各建筑施工企業,各建設、監理及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生態文明的重要思想,嚴格落實市委、區委“8+3”行動計劃部署,持續加強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有序推動建筑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進一步促進我區建筑行業在新時代實現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渝府發〔2018〕1號)、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辦質函〔2018〕128號)、市城鄉建委《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要點》(渝建〔2018〕146號)、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涪陵委發〔2017〕22號)、區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涪陵區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涪陵府發〔2018〕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2018年涪陵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18年涪陵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2018年涪陵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生態文明的重要思想,嚴格落實市委、區委“8+3”行動計劃部署,持續加強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有序推動建筑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進一步促進我區建筑行業在新時代實現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渝府發〔2018〕1號)、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辦質函〔2018〕128號)、市城鄉建委《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要點》(渝建〔2018〕146號)、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涪陵委發〔2017〕22號)、區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涪陵區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涪陵府發〔2018〕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落實市委、區委“8+3”行動計劃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緊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強化年”主題,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主線,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監督執法檢查,深化建筑安全“兩防”專項行動,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夯實安全保障基礎,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確保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可控。圍繞“四城同創”、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等重點任務,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以科技手段提升施工治污水平,促進綠色施工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可控。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全區各類建筑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控制在區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范圍內。
(二)文明施工水平上新臺階。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創建2個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控制施工揚塵污染,創建或鞏固市級揚塵控制示范工地10個;強化智能引領,提升施工管理科技水平,打造3個“智慧工地”;全面推進“四城同創”及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三)標準化建設全面推進。認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和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100%考評;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城區受監項目安全標準化達標率達100%;深入落實誠信評價制度,受監項目安全生產誠信評價率達100%;切實加強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情況檢查工作,受監項目100%進行履職情況檢查。
(四)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責任、培訓計劃和考核標準,構建安全生產工作“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工作體系。受監項目100%進行責任落實情況檢查。
(五)安全風險隱患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控體系,定期開展風險研判,落實層級防控措施,嚴格“日周月”隱患排查治理,嚴格重大隱患整改“五落實”。受監項目100%開展風險辨識防控,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率達100%,一般安全隱患整改率達98%以上。
(六)安全“三基”建設不斷加強。持續深化行業“三基”工作,安全監管能力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升。深入推進“平安卡”管理制度,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在建工地100%實施刷卡進出施工現場。
三、工作要點
(一)健全責任體系,落實主體責任
1.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建筑施工企業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697號)要求,建立完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各層級、各崗位的職責,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強化全員責任制培訓與考核,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責任、培訓計劃和考核標準,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實名制追溯制度。
2.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并嚴格考核獎懲,定期開展風險研判和督促落實“日周月”隱患排查,嚴格執行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區城鄉建委開展1次區屬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專項檢查。
3.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建筑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重慶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尤其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監理單位的監理責任、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勘察設計單位的源頭責任。
4.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區城鄉建委按照《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與使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渝建〔2018〕49號)要求,組織開展1次全區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與使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堅決壓實企業安全投入主體責任。建筑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執行《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及使用管理規定》(渝建〔2014〕25號)要求,加強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與使用規范化管理,確保安全文明生產投入到位,切實保障從業人員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有效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5.加強風險研判和應急管理。各企業和項目部定期開展風險研判并制定落實應對措施。強化應急管理,建立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物資,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管理、指揮和救援“三支隊伍”建設。區城鄉建委進一步加強安全專家的動態管理,積極開展安全趨勢分析和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1次全區建筑施工安全應急實戰演練。
6.加強風險隱患雙防控體系建設。各建筑施工企業嚴格執行市城鄉建委《構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渝建〔2017〕693號)和市安管總站《關于印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事故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建安發〔2017〕31號)相關規定,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控體系,對風險實施層級化、差別化管控,開展隱患“日周月”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強化專項整治,提升防控能力
1.深入開展“兩防”專項整治。繼續深化“兩防”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加強對“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審、論證以及施工過程、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建立“危大工程”專項施工臺賬,落實隱患“五定”閉環整治,強化建設、監理單位的過程監管職責。二是加強高處墜落防范。嚴格“四口、五臨邊”規范管理,強化工人違章生產行為的管控和查處,從源頭消除高墜事故隱患。
2.開展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治理。各施工企業和項目部負責人嚴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要求,切實履行好崗位職責。區城鄉建委按照《重慶市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實施細則》(渝建發〔2015〕35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項目經理等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的監督檢查和記分工作,對履職不到位的嚴格記分處理,對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治、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重處理,對一周期內記滿12分的堅決按市城鄉建委處理決定實施清除。
3.開展建筑工人臨時宿舍專項治理。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臨時宿舍所使用材料的防火安全等級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切實消除火災事故隱患,確保工人住用安全。推廣采用安全、舒適、美觀的臨時建筑作為臨時宿舍,為建筑工人提供更安全、舒適的居住條件,進一步提升工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4.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程參建各方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各生產、生活環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七項”制度,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加大檢查整改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施工消防安全。
5. 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治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安裝、拆卸施工應按規定編審專項方案,并及時告知區城鄉建委,使用前向區城鄉建委辦理使用登記;加強設備的檢測和維護管理,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加強使用過程管理,嚴禁違章指揮、無證操作、超載吊運等違規行為。區城鄉建委組織開展1次全區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檢查。
6. 開展建筑施工揚塵管控專項治理。落實企業控塵主體責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和“四城同創”工作要求,各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嚴格執行控塵“十項規定”,堅決防止場內揚塵漫天、車輛帶泥上路、污水肆意排放等違法違規現象,推廣使用揚塵監測設備、霧炮、自動噴淋、全封閉砂漿攪拌機等先進設施設備,切實提高建筑工地揚塵管控水平。區城鄉建委落實重污染天氣停工管理規定,對問題突出項目實施掛牌督辦,進行差別化管理。
(三)加強標準化建設,提升本質安全
1.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各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嚴格按照《重慶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相關要求,持續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并按規定做好自評及申報考評工作。區城鄉建委將考評結果作為誠信評價、安全生產許可、投資融資風險評估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2.提升安全設施標準化水平。加強建筑施工圍擋、扣件式鋼管滿堂支撐架、雙排扣件式腳手架、水平防護棚等重慶市標準圖集在建筑施工現場的運用,推廣使用標準化卸料平臺,定型化、工具化的臨邊防護攔桿和電梯井防護門等,不斷提升安全設施標準化水平。
3.組織召開文明施工現場觀摩會。區城鄉建委組織召開1次全區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觀摩會,充分發揮典型引路和示范帶動作用,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觀摩活動,宣傳企業先進管理理念,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4.推進“智慧工地”建設。以智能化引領促進傳統建造方式向綠色建造、智能建造轉變,積極推進項目“智慧工地”建設,通過示范帶動效應,不斷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和政府監管效能,為明年全面開展“智慧工地”建設夯實基礎。
5.嚴格落后技術的禁、限使用。嚴格執行《重慶市建設領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的通告》1-8號文件相關要求,嚴格禁止簡易臨時吊架、龍門架物料提升機等安全隱患突出的落后施工技術,嚴格限制人工挖孔灌注樁技術,除“7號通告”規定可采用條件外的其余項目必須采用機械成孔技術。擬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樁項目必須按照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工挖孔灌注樁管理的通知》(渝建發〔2012〕162號)文件要求進行可行性論證,并開展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均通過后方可施工。推廣使用經國家、市級批準的新技術,鼓勵企業積極創新施工技術。
(四)夯實“三基”建設,提升保障能力
1. 健全完善“平安卡”管理制度。總結“平安卡”管理經驗,堵塞管理漏洞,拓展“平安卡”在工傷保險、工資發放、績效考核等方面的功能,發揮“平安卡”在降低安全事故率、調解勞資糾紛、加強社會綜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強化保障措施,實現在建工地“平安卡”全覆蓋目標。
2. 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建筑施工企業扎實開展三級教育,利用農民工夜校、班前教育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區城鄉建委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活動,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職業病防治等宣傳教育,不斷增強企業和從業人員自覺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積極開展安全知識“進工地”活動,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五)強化監管執法,促進規范管理
1.強化屬地監督管理。涪陵新區、各工業園區建管機構,各鄉鎮(街道)規建所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涪陵委發〔2017〕22號)要求,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切實履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全力確保鄉鎮建設安全。同時,應建立健全違法建筑舉報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及時制止修建違法建筑行為,并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從源頭上防止鄉鎮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強化企業誠信體系管理。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12〕65號)要求,持續強化誠信體系在建筑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運用,進一步將市區兩級作出的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充分反映到誠信扣分上,在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加強信用聯合懲戒,全面激發市場和社會對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行為的監督作用。
3.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情況檢查工作,重點加強在建項目“安管人員”履職情況檢查,對注冊企業的“安管人員”履職情況實施抽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監管,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控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對造成安全事故的,立即啟動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視復核情況報市城鄉建委建議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信用體系聯合懲戒手段,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4.強化監督執法檢查。以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為抓手,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持續推進“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常態化、規范化。按照年度監督執法檢查計劃,科學制定每月執法檢查方案,依法嚴格開展監督執法檢查。有計劃開展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履職情況、建筑安全“兩防”整治等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嚴格按照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三部曲”工作要求,堅持“首查必罰”的原則,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差、自查自糾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規定期限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決停工整頓,并依法從重處罰。
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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